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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要實行普遍食鹽加碘?
我國外環境缺碘,曾是碘缺乏病流行較廣泛和嚴重的國家之一。上世紀60年代開始,我國已經在中重度碘缺乏病病區實施食鹽加碘的防治策略。1991年我國政府向國際社會承諾到2000年實現消除碘缺乏病。1994年國務院發布《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條例》。1995年我國實施普遍食鹽加碘措施,僅用了5年時間,2000年在全國基本實現消除碘缺乏病目標,并持續保持消除碘缺乏病狀態至今。2020年全國地方病防治“三年攻堅”行動評估結果顯示,全國100%的縣實現消除碘缺乏病目標。實踐證明,普遍食鹽加碘是消除碘缺乏危害行之有效的公共衛生措施。
減鹽與補碘的關系是什么?
世界衛生組織《成人和兒童鈉攝入量指南(2012)》和我國《中國居民膳食指南(2022版)》均建議成人每天鹽攝入量不超過5克。按照我國《食用鹽碘含量》(GB 26878-2011)標準,如果食鹽強化碘量水平為25毫克/千克,烹調損失率按世衛組織推薦的20%計算,若每天攝入5克加碘食鹽,則每天從中可攝入碘100微克。我國絕大部分地區為碘缺乏地區,一般人群每天從飲水中獲得的碘約為10微克,每天從食物中攝入的碘約為25~50微克,那么一般人群每天攝入的總碘量可達到135~160微克。
因此,即使在減鹽的條件下,食用加碘食鹽的兒童和成人每日碘攝入量仍能達到碘推薦攝入量。而妊娠婦女和哺乳婦女存在缺碘的風險,所以建議妊娠婦女和哺乳婦女減鹽的同時,應選用碘含量較高的加碘食鹽,并鼓勵攝入含碘豐富的食物,如海產品、蛋、奶等。
目前的減鹽目標和食鹽補碘之間并無沖突,但需要國家定期監測人群鹽攝入量和鹽碘含量,以便根據所觀察到的鹽攝入量變化情況及時對鹽碘含量進行必要的調整,確保人們按照推薦水平攝入適量的鈉和碘。
哪些人不宜吃碘鹽?
患有自身免疫性甲狀腺疾病(常見有甲亢、甲狀腺炎等)的患者,因治療需要遵照醫囑可不食用或少食用碘鹽。生活在高水碘地區且尚未改水的居民,每天從飲水和食物中已經得到了較高劑量的碘,這部分人也不宜食用碘鹽。各地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合理增設未加碘食鹽專柜,方便甲狀腺疾病患者購買未加碘食鹽。